第四屆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章程(草案)
發(fā)布時間:2022-05-11 07:28:57 來源: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 瀏覽次數:0
第四屆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章程(草案)
(2022年4月28日第三屆十三次常務理事會通過)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、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
。ㄓ⑽模篖uzhou Food and Beverage Industry Association)
第二條、本團體的性質:由從事餐飲行業(yè)經營管理、烹飪、餐廳
服務、餐飲文化研究、職業(yè)技能教育、原輔料生產加工,以及調味品行業(yè)等單位和個人自愿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業(yè)性社會團體。
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:
、濉“本會遵守憲法、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政策,貫徹黨的重大方針政策,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弘揚愛國主義精神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,防范政治風險、社會風險、經濟風險、安全風險,發(fā)揮社會組織能動作用,積極開展公益慈善活動,助力城鄉(xiāng)社區(qū)發(fā)展治理,服務成渝雙城經濟圈建設,促進社會和諧和經濟發(fā)展,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瀘州貢獻力量”。
、、圍繞“加強瀘菜瀘味品牌營銷推廣”,立足瀘菜標準,打造培育一批有特色、能夠做強做大的餐飲、食品加工企業(yè),駐足瀘州,走出瀘州,擦亮瀘菜瀘味品牌。
㈢、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(guī)定,本社團設立中共瀘州市餐飲行業(yè)協會黨支部,協會保證其活動經費。。
第四條,本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瀘州市民政局,接受瀘州市業(yè)務主管
單位瀘州市商務和會展局、登記管理機關瀘州市民政局業(yè)務指導和監(jiān)督管理。
第五條、本團體的住所:瀘州市江陽區(qū)藍安中路2號
第二章 業(yè)務范圍
第六條、本團體的業(yè)務范圍:餐飲行業(yè)管理、信息交流、業(yè)務培訓、評審、咨詢服務等。
協會緊緊圍繞協會宗旨,針對瀘州餐飲市場,提出的本土食材、本土調料、本地技法、本地風味、本地文化的地標菜,總結提煉出“清鮮純厚、醇濃并重、咸甜適中、酸辣適口、煳辣麻爽、辛香有度”的瀘菜風味特色,成為中國“中餐特色美食地標城市”的標志。在完成了瀘菜文化研究、瀘菜菜品制作工藝技術規(guī)范(瀘菜標準)以后,未來五年,以瀘州市促進瀘菜“走出去”行動方案(2022—2024)為指南。研究瀘菜品牌營銷推廣,做實一批企業(yè),做強產業(yè)發(fā)展。
第三章 會 員
第七條、本團體會員種類:有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,分主體會員(餐飲企業(yè))和平臺會員(與餐飲上下產業(yè)鏈相關的企業(yè))。
第八條、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,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一、團體會員:全市各種經濟成份,經過注冊登記,具有一定經營規(guī)模的餐飲、原輔料、調味品及相關聯的公司制或法人登記等企業(yè);烹飪、餐飲行業(yè)的理論研究單位,各類餐飲職業(yè)技能教育學校。
㈠、擁護本團體的章程;
、妗⒂屑尤氡緢F體的意愿;
、、在本行業(yè)、專業(yè)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;
二、個人會員:凡承認本會章程,自愿申請加入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成為個人會員。
、、餐飲、烹飪、原輔料、調味品企業(yè)從業(yè)人員,有關行業(yè)管理人員,烹飪、餐飲行業(yè)、職業(yè)技能教育技校的經營管理人員、教師、營養(yǎng)師等。
㈡、熱愛飲食文化、熱愛支持餐飲、烹飪行業(yè)的學者、專家、社會知名度較高的各界人士。
㈢、熱愛餐飲、烹飪事業(yè),并取得職業(yè)資格高級技術。
、、對熱心本會工作的社會知名人士,可由常務理事會直接聘請為名譽會長、技術顧問和工作顧問等職。
第九條、會員入會的程序是:
、濉⑻峤蝗霑暾垥;
、、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;
、纭⒂衫硎聲蚶硎聲跈嗟臋C構發(fā)給會員證。
第十條、會員享有下列權利:
、、本團體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、妗⒓颖緢F體的活動;
、、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(yōu)先權;
、、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(jiān)督權;
、、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;
第十一條、會員履行下列義務:
、濉(zhí)行本團體的決議;
㈡、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;
㈢、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;
、琛⑾虮緢F體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、槔U納會費:
輕會費重履職,每屆繳納一次會費,新入會會員在入會時繳納會費,屆初在協會網站更新會員單位,以后只增加新會員單位,一年不參加協會活動,不履行會員義務的屆未清除。
會費標準:有實體的理事長(會長)4000元/屆;副理事(副會長)3000元/屆;常務理事2000元/屆;理事1000元/屆。
個人會員100元/屆。沒有實體的理事以上職務均按照個人會員標準繳納。
㈥向本團體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第十二條、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,并交回會員證。會員如
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,視為自動退會。
第十三條、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,經理事會或常務理
事會投票表決通過,予以除名。
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、罷免
第十四條、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,
、、制定和修改章程;
、妗⑦x舉和罷免理事;
、、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、、決定終止事宜;
、、決定其他重大事宜。
第十五條、會員大會代表大會須有2/3以上的會員(或會員代表)
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(或會員代表)半數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十六條、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每屆五年(會員大會或
會員代表大會每屆最長不超過五年)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,須由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,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。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。
第十七條、理事會是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的執(zhí)行機構,
在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負責。理事人數一般不超過會員數的1/3]
第十八條、理事會的職權是:
、、執(zhí)行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的決議;
㈡、選舉和罷免理事長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書長、常務理事;
、、籌備召開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;
、琛⑾驎䥺T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、椤Q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;
㈥、決定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;
、搿Q定副秘書長、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;
、、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;
㈨、制定內部管理制度;
㈩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第十九條、理事會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決議須經到
會理事2/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條、理事會每年召開1—2次會議(至少1次)。
第二十一條、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(理事人數較多時,可設立
常務理事會)。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,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
第十八條第一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、九項的職權,對理事會負責。(常
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/3)
第二十二條、常務理事會須有2/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,其
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/3以上投票表決通過方能生效。
第二十三條、常務理事會每年召開二次會議(至少2次)。
第二十四條、本團體的理事長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
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:
、、堅持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素質好;
、妗⒃诒緢F體業(yè)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;
、纭⒗硎麻L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,秘書長為專職;
、、身體健康,能堅持正常工作;
、、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;
㈥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;
理事長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書長人數一般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/3,設有常務理事會的不超過常務理事人數的1/3]
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理事長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書長
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,須經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,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
審查并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任職。
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理事長(會長)、副理事長(副會長)、秘書長
每屆任期五年,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。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,須
經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2/3以上會員(或會員代表)投票表決
通過,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
任職。
第二十七條、本團體理事長(會長)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。
[社團法定代表人一般應由理事長(會長)擔任。如因特殊情況需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,應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,方可擔任,并在章程中寫明。]
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團的法定代表人。
第二十八條、本團體理事長(會長)行使下列職權:
、、召集和主持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;
㈡、檢查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、理事會(或常務理事會)決議的落實情況;
、纭⒋肀緢F體簽署有關重要文件;
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:
㈠、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,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;
、妗f調各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開展工作;
、、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,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;
、、決定辦事機構、代表機構、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;
、、處理其他日常事務。
第五章 資產管理、使用原則
第三十條、本團體經費來源:
。ㄒ唬⿻M;
。ǘ┚栀;
(三)政府資助;
(四)在核準的業(yè)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(五)利息;
。┢渌戏ㄊ杖。
第三十二條、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收取會員會費。
第三十三條、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(guī)定的業(yè)務范圍和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。
第三十四條、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第三十五條、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(yè)資格的會計人員。會計不得兼任出納。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,實行會計監(jiān)督。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,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(xù)。
第三十六條、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(zhí)行國家規(guī)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接受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和財政部門的監(jiān)督。資產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、資助的,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(jiān)督,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。
第三十七條、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。
第三十八條、本團體的資產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。
第三十九條、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、福利待遇,參照國家對事業(yè)單位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本團體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(guī)定的業(yè)務范圍和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不得在會員中分配。
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第四十條、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,須經理事會投票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審議。
第四十一條、本團體修改的章程,須在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通過后15日內,經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,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。
第七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產處理
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。
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投票表決通過,并報業(yè)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。
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終止前,須在業(yè)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,清理債權債務,處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間,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。
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(xù)后即為終止。
第四十六條 本團體終止后的剩余財產,在業(yè)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(jiān)督下,按照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用于發(fā)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(yè)。
第八章 附則
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第 屆第 次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投票表決通過。
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。
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