瀘州破獲14起制售假酒案 涉案500余萬元
發(fā)布時間:2013-09-05 12:38:47 來源:華西都市報 瀏覽次數:0
圖據網絡
昨日,瀘州市江陽區(qū)公安分局發(fā)布了自今年2月份開展“打假打傳”專項行動成果。截至目前,全區(qū)已破獲涉假類經濟案件14起,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16名,收繳假酒5000余件,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。
貼上標簽幾十元的假酒“華麗變身”
“最讓他們冒險制假的原因就是成本低、利潤高”。瀘州市江陽區(qū)公安分局經偵大隊負責打假工作的負責人介紹,在目前破獲的涉假類案件中主要為假冒國優(yōu)名酒類案件。
一瓶成本不到幾十元的散裝白酒,經包裝后能賣到幾百至上千元不等。而這制假者的主要“變身”手段,就是將低劣的酒水灌入回收的廢瓶中,為使假酒逼真,更有甚者還購買了高仿真酒盒、酒箱及防偽標貼等一系列包裝材料,讓一般消費者無法輕易辨別真?zhèn)巍?/p>
暗度陳倉劣質假酒走進高檔賓館酒店
“他們的主要銷售渠道為一些不法門店。”該打假負責人說,由于利益關系,一些門店,甚至個別經銷商職員利用自己的合法身份做非法營銷,讓人無法辨認。在已經破獲的案件中,更有甚者是在市民就餐時,一些酒店、賓館工作人員利用老百姓的信任,在開啟酒水過程中,偷偷更換了酒水。“建議市民在外就餐時,最好要求飯店人員當面開酒。”
該負責人介紹,成本低、利潤高是令制假者冒險生產的最大誘因,并且生產這些假冒國優(yōu)名酒的作坊,多為手工作坊,這些作坊的環(huán)境衛(wèi)生狀況相當惡劣,不但侵犯了廣大市民的合法利益,還嚴重危害到了老百姓的身體健康。
量刑太輕刑滿釋放人員重操舊業(yè)
記者在查閱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八)》時發(fā)現,該法規(guī)定:“生產、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,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,最高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”。
對此,該負責人表示,對于上述規(guī)定,許多假酒的制售者也心知肚明,所以他們不再使用以甲醇、工業(yè)酒精兌水的手段造假,而是更多的采取以次充好、以假亂真、以低檔酒假冒高檔酒的手法,賺取高額利潤,而一旦被查處,也頂多是按“假冒注冊商標罪”、“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”等《刑法》規(guī)定的內容進行處罰,其量刑難以真正有效的震懾犯罪分子,致使他們有恃無恐。“破獲的多起案件中,嫌疑人就是刑滿釋放的人員。”
相關人士提醒,如果已經買到的酒不著急使用,可撥打打假辦電話,請相關專業(yè)人士進行鑒別。而如果發(fā)現自己購買到假酒,可到工商、公安部門報案。